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...

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的通知

2024-02-19

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(2023年版)》的通知

安徽省 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《 安徽省

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

( 2023 年版)》的通知

各 市 医疗保障局:

为贯彻落实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 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《关于印发 〈 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( 2023 年版) 〉 的通知》 (医保办发 〔2023〕 24 号) 等要求,现将调整优化后的《 安徽 省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( 2023 年版) 》 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一、 高度重视 清单调整 工作

《安徽 省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清单 ( 2023 年版) 》在 2020 年清单的基础上,对 办理材料、办理时限等方面进一步精简优化,是推进医保经办服务运行标准化、服务供给规范化、群众办事便利化的重要举措,也是适应医保信息化建设和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的具体体现。各市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,依法依规积极做好清单的执行工作,为群众提供规范、统一、优质、高效、便捷、安全的医保经办服务。

二 、严格执行 全省 清单制度

省级以下 医疗保障部门 直接 执行 省级清单,不再出台本级清单。在执行过程中,不允许擅自改动省级清单、办事指南、受理表格等内容,确保政务服务事项 在全省 各统筹区 统一规范。市 级医疗保障 部门 以 《安徽 省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清单 ( 2023 年版) 》 为 标准,在实际操作时,可 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、 优 化办理流程、缩短办理时限。

三、及时 做好 信息 系统 支撑

各 市 要高度重视医保经办 数字化转型,不断推动数智赋能,提高医保服务效率和水平。要结合清单实施工作及时抓好信息系统适应性改造,确保各项业务办理顺畅。要 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,积极推动办理业务所需的证照材料数据共享和在线核验,有序 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群众免于提交,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群众免于提交实体证照。要 持续优化医保信息系统功能,将更多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终端和移动终端 办理,提高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,进一步 提 高 医保 经办 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和便捷性。

四、 加强组织 保障

各 市 要高度重视清单实施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清单、办事指南管理 工作。要及时开展清单培训工作,统一服务标准,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清单内容。要建立清单执行情况监测机制,重点监测是否有要求群众超清单规定提供办理材料、超规定时限办结业务等情形,确保清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。各 市 要统计分析各办理渠道办件情况,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限时办结事项的办理进度进行监测和预警,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监管。各 市 在执行全 省 清单( 2023 年版)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要及时向 省 医疗保障局报告。

联系人:张燕 0551- 62999845

附件: 1 . 安徽 省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( 2023 年版)

2 . 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

3 . 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参考样 表

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办公室

202 4 年 2 月 19 日

( 主动公开 )

附件1: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(2023年版).pdf

附件2: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.pdf

附件3:安徽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参考样表.pdf

立即登录